女子默默注视着放在古井边沿的物事。
此处乃是寺庙的后花园,幽暗湿热,不见一丝微风。几瓣杏花从枝头飘然落下,在灯笼的亮光中白如霜雪,沾在血迹斑斑的大石上,显得分外莹洁。
女子裹紧宽大的衣袍,对站在一旁的高大男子说道:“把那东西也扔到井里去!这下就妥当了。这口古井已有多年不曾用过,想必根本没人知道。”
男子焦灼地打量一眼,见女子面色苍白、神情冷漠,便将灯笼放在井旁的一堆石块碎砖上,抬手猛地扯开项巾,说道:“我想做得更妥当些,应该先包起来,然后……”忽觉自己的话音在这废园中显得格外响亮,转而低声说道,“……然后埋在庙后的树林里。此时已过午夜,那蠢货喝得烂醉,正在呼呼大睡,再无旁人会在附近走动。”说罢用项巾包起人头。
这一段精彩的描写,正出自《大唐狄公案》。细致的神态动作,营造出一种紧张情绪,氛围感极强。如果我不说,你或许会把它归为传统明清小说一类,和《三侠五义》类似,但实际上,这本书的作者,并不是中国人,这本书一出生,就是一本“跨文化、跨语言”的世界级作品。如果有正在图书馆的书友们,可以去文学区翻查一下,《大唐狄公案》这本书,并不在中国文学的书架上,而是放在外国文学里的。是的,把狄仁杰推上侦探宇宙的神坛上的人,不是中国人,而是一个外国人。他就是出生荷兰的汉学家——高罗佩。高罗佩
02汉文化情怀一生只爱中国高罗佩,原名罗伯特·汉斯·古利克,出生于荷兰。
他的父亲曾是驻荷属东印度(今印度尼西亚)的一位军医,他的童年时光就是在爪哇岛上度过的。
后来父亲退役,高罗佩一家回到荷兰定居,有一天,他偶然看到家中的花瓶上,有方块汉字,一下子激起了他对中国文化的兴趣。自此,他就开始了对中国以及东亚文化的漫长研究和学习。
他不仅研究中国的汉字和语言,还对传统士大夫所钟爱的书法、篆刻、弹琴……都颇有研究,还给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:高罗佩。
他给自己写的名字
学成的高罗佩,开始以外交官的身份,在东京、重庆、南京等城市任职,一边学习汉文化,一边结交各方学者,成为了一个“比中国人还中国人”的“老外”。
高罗佩
他对汉文化的痴迷,甚至影响到了他的择偶观。
在重庆工作期间,他结识了大使馆的秘书,江苏名媛水世芳女士。水世芳是名门之后,外祖父是清代名臣张之洞,家学渊源,知书识礼,自己还是齐鲁大学的毕业生,正是高罗佩心心念念的中国淑女。
高罗佩一家
年,高罗佩在日本东京任职。在此期间,他选译了一部中国清代无名氏的小说,定名为《狄公案——狄公破解的三桩谋杀案》。这本小说描写了唐朝“法官”狄仁杰的故事。
这本书的出现,为高罗佩后来创作自己的狄公小说,提供了很好的蓝本。
03《大唐狄公案》
墙外开花墙内香
高罗佩在读到清初无名氏描写的狄仁杰之后,对故事中的断案情节大为折服。他深入研究了西方的侦探小说和中国的公案传奇,得出了很重要的结论。
第一,他认识到,中国的公案小说,描写的中国古代“法官”的刑侦技巧、逻辑推理、犯罪心理学等方面,比起福尔摩斯和格雷警长,一点都不逊色。
第二,他还发现,中国的公案小说,比西方的侦探小说问世的时间还早,而且书中的英雄人物,也早早的以戏剧形象活跃于古代中国的说书摊子或舞台上。
京剧中的包公一角
最终促使高罗佩写作《大唐狄公案》的,还是他对中国传统文化不够受世人重视的一种愤慨和不平。
在当时的他看来,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一类的西方侦探小说,本身的文学水平并不高,经过水平不佳的翻译后,呈现在中国读者面前,是更加不入流的版本。而与之相对的,在中国默默生根发芽的公案传奇,在当时的西方却被屡屡讹传和贬低,中国人的形象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。
好莱坞电影对中国人形象的丑化
高罗佩先后创作了十几部以狄仁杰为主角的中短篇小说,当然,全部是以英文写成的。
第一部《铜钟案》在英国大获成功后,他陆续创作了十几本“狄仁杰系列”,最终集结成册的《大唐狄公案》,包括15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,总共约万字。
用现在的眼光来看,他可谓妥妥的“百万白金作家”了。
《大唐狄公案》先后被翻译成西班牙语、瑞典语、克罗地亚语等版本,好几次被拍成电影,书中的“JudgeDee”(狄公)成了欧洲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,成了西方人心目中的“中国福尔摩斯”。
《黄金案》的英文版封面
现而今,我们还在根据高公创作的“狄仁杰”形象,不断书写新的故事。
对于“神探狄仁杰”的问世,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位劳苦功高的外国友人——高罗佩。如果没有他对中国文化的尊重和热爱,就不会有“神探狄仁杰”这个可以吃好几辈子的大IP。
《大唐狄公案》作为一本“外国文学”,却处处透着中国古典文学的巧思和精美,欢迎你来借回家捧读。
有空再回到这篇文章,聊聊你的读后感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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